【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及解释】《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8月29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在原有刑法基础上,对部分罪名进行了调整、新增了若干罪名,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补充和细化。本文将对《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罪名及其法律解释进行简要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呈现。
一、新增罪名概述
《刑法修正案(九)》共新增了多个罪名,主要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妨害司法公正等方面。这些新增罪名的设立,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体系,增强对新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
二、新增罪名及解释汇总表
序号 | 罪名名称 | 法律依据(刑法条文) | 简要解释 |
1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 第276条之一 | 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
2 | 妨害公务罪(新增情形) | 第277条 | 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此罪。 |
3 | 侮辱、诽谤罪(网络情形) | 第246条 | 在网络上捏造事实、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名誉的,可构成此罪。 |
4 |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 第253条之一 | 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或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
5 |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第253条之一 |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其他帮助的,构成此罪。 |
6 | 虚假诉讼罪 | 第307条之一 |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构成此罪。 |
7 | 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 第120条 | 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构成此罪。 |
8 | 参加恐怖组织罪 | 第120条 | 参与恐怖组织活动的,构成此罪。 |
9 |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 | 第120条之一 | 传播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构成此罪。 |
10 | 为恐怖活动提供支持罪 | 第120条之一 | 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物资、场所等支持的,构成此罪。 |
三、总结
《刑法修正案(九)》在原有刑法框架下,针对当前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增加了多个具有现实针对性的罪名。这些罪名不仅体现了刑法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回应,也强化了对公民权益的保护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从内容上看,新增罪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劳动保障领域: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 网络犯罪领域:如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对网络空间中的新型犯罪;
- 反恐领域:如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宣扬恐怖主义罪等,提升反恐立法水平;
- 司法秩序领域:如虚假诉讼罪,防止滥用司法资源。
总体来看,《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是我国刑事法治建设的重要一步,对于构建更加公平、正义、有序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