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有哪些特派办】审计署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监督机构,负责对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进行审计监督。为了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多个特派办,分别负责不同地区的审计任务。
以下是对审计署目前设立的各特派办的总结,包括其主要职责和所在地区。
一、审计署特派办概况
截至目前,审计署共设有18个特派办,每个特派办负责一个或多个省份的审计工作。这些特派办在审计署的统一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与高效使用。
二、各特派办汇总表
序号 | 特派办名称 | 所在地 | 主要职责范围 |
1 | 第一特派办 | 北京市 | 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 |
2 | 第二特派办 | 上海市 | 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地 |
3 | 第三特派办 | 南京市 | 负责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等地 |
4 | 第四特派办 | 武汉市 | 负责江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地 |
5 | 第五特派办 | 成都市 | 负责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地 |
6 | 第六特派办 | 广州市 | 负责广东、广西、海南等地 |
7 | 第七特派办 | 沈阳市 | 负责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 |
8 | 第八特派办 | 长春市 | 负责内蒙古、黑龙江、吉林等地 |
9 | 第九特派办 | 哈尔滨市 | 负责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 |
10 | 第十特派办 | 天津市 | 负责天津、河北、山东等地 |
11 | 第十一特派办 | 西安市 | 负责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地 |
12 | 第十二特派办 | 乌鲁木齐市 | 负责新疆、西藏、青海等地 |
13 | 第十三特派办 | 昆明市 | 负责云南、贵州、广西等地 |
14 | 第十四特派办 | 长沙市 | 负责湖南、江西、湖北等地 |
15 | 第十五特派办 | 郑州市 | 负责河南、山东、山西等地 |
16 | 第十六特派办 | 石家庄市 | 负责河北、山东、河南等地 |
17 | 第十七特派办 | 西宁市 | 负责青海、西藏、甘肃等地 |
18 | 第十八特派办 | 兰州市 | 负责甘肃、宁夏、陕西等地 |
三、总结
审计署的各个特派办根据地域划分,承担着各自区域内的审计任务,确保国家财政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通过设立多个特派办,审计署能够更高效地覆盖全国范围,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上信息为截至2024年最新的整理内容,具体职责和管辖范围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