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解除性犯罪者不得使用社交网站的禁令

社会动态2021-03-09 14:09:04
最佳答案示意图,与新闻事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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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

美国北卡罗莱纳州(北卡州)在2008年规定,登记有案的性犯罪者不得存取允许未成年人注册的商业社交网站,不过,美国最高法院在本周一(6/19)裁决此一规定是违宪的,因而解除了这项禁令。

从2008年迄今,北卡州已利用这项禁令起诉了逾1000名性犯罪者,最近有所转圜是因一名性犯罪者Lester Packingham提出了上诉。

Packingham是在2002年当他21岁的时候与一名未成年的13岁女生发生了性关係,服了刑之后便成为登记在案的性犯罪者。2010年时,他因交通罚单被撤销而透过脸书表达他的心情,结果就被起诉了。

美国最高法院指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基本原则是让所有人都能存取可自由表达的地方,而网路空间即是现今用来交换意见最重要的地方之一,特别是社交媒体,它带来了相对无限且低成本的各种形式的交流。

美国最高法院法官Anthony Kennedy认为,网路的力量与方向是如此新颖及变化万千,因此,法院必须意识到今天所说的话可能明天就会过时。此一案件是法院解决第一修正案与现代网路之间关係的首波案件之一。

捍卫公民自由、隐私并提供法律援助的电子前线基金会(EFF)是促成此一结果的推手之一,该机构针对此案提出了意见陈述书(amicus brief),认为法律不应禁止人们存取社交媒体,并受到最高法院的引用。

EFF阐述,社交媒体已成为美国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元素,有7成的美国成人使用一个以上的社交网路服务,且光是脸书就有17.9亿的用户,几乎所有的政府官员与国会议员都透过社交媒体沟通,禁止人们使用社交网路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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