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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2021-04-30 10:36:48
最佳答案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很多小伙伴现在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我们在装修,买房,卖房,等等方面都会遇到很多问题,那么

对于房产方面的知识很多小伙伴现在其实都不是很清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我们在装修,买房,卖房,等等方面都会遇到很多问题,那么我们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呢?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借鉴一些网友们是否有遇到同样的问题,又是如何去解决的,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些相关的房产问答信息吧。"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其中一条内容的关注度颇高:

根据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公告内容很多,在此不一一赘述。同时列出第5条,其规定了公告执行的时间。

第五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这就意味着, 从下周日开始,作为购房者的您,拥有了更多首套房的机会或者买房的机会。首套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弥足珍贵,低首付比例、低贷款利率,卖房的门槛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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