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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消息:连年亏损的重塑股份欲冲击IPO估值翻倍曾因不能公开披露信息被弃购

房产2021-04-26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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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曾被大洋电机放弃收购的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塑股份”)如今冲击资本市场,募资20.17亿元。相比两年前估值翻倍。

2021年3月30日,上海重塑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塑股份”)的IPO状态变更为已问询状态。据其招股书显示,近年来其净利润持续亏损,应收账款也逐年提高。并且其销售收入严重依赖前五大客户,关联方在其中占比较大。

两年估值翻倍

重塑股份主要从事燃料电池技术的研发,以及燃料电池系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燃料电池工程应用开发服务。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燃料电池汽车推荐车型的燃料电池系统生产企业信息中,重塑股份排在第二位,目前累计配套燃料电池系统1594套,行驶里程超5500万公里。

今年3月2日,重塑股份就已经递交了IPO招股书,保荐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塑股份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2166.54万股,发行后流通股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本次总募资额为20.17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燃料电池电堆生产线建设项目、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重塑股份在回复《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市场估值情况,基于对公司预计市值的判断,预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市值不低于30亿元。”

而在2019年4月,大洋电机曾发公告称,欲出资3亿元,收购重塑股份20%的股权。当时重塑股份的整体估值仅为15亿。

2019年8月,大洋电机放弃收购,关于弃购原因,其发布公告称“重塑集团出于自身业务发展和保护其全体股东权益的考虑,无法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披露,从而导致回复无法满足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而公司作为重塑集团潜在的持股仅14.586%的股东,也无法强制要求重塑集团提供资料配合公司信息披露。”

业绩连年亏损

近年来,重塑股份业绩处于持续亏损状态。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前三季度,重塑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22,824.46万元、15,551.16 万元、69,366.24 万元及 16,440.2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518.23万元、-10210.29万元、-27839.97万元及-15207.43万元。

与此同时,重塑股份应收账款也越累越高。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836.86万元、18,233.00万元76,599.55万元及70,315.99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3.77%、117.25%、110.43%及427.71%。占比逐年递增。

重塑股份的销售收入严重依赖于前五大客户。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前三季度其前五大客户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68%、89.57%、97.18%及93.46%。重塑股份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燃料电池汽车行业整体处于产业化初期阶段,行业的总体市场规模较小,从事燃料电池汽车开发和销售的厂商相对较小,且终端市场主要集中在氢能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导致公司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

根据重塑股份的招股书显示,近四年内其主要客户均出现了广东国鸿重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鸿重塑”)的名字。不仅如此,在四年内其前五大供应商的名单里也有国鸿重塑。而国鸿重塑的法定代表人为林琦,同时林琦也是重塑股份的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国鸿重塑对重塑股份的销售额占其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42.05%、45.04%、7.82%与29.56%。另外,这四个时期内重塑股份在国鸿重塑中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为4.94%、47.3%、41.31%与18.09%。

“2017年,国鸿重塑设立之初,公司处于与国鸿重塑的商业合作初期,公司采用直接向国鸿重塑销售燃料电池系统分总成,经国鸿重塑集成后,由国鸿重塑直接对外销售燃料电池系统的商业合作模式。”重塑股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2018年起,公司为体现自身作为燃料电池技术提供商的品牌价值及行业地位,逐步调整了与国鸿重塑的商业合作模式,采用委托加工的模式,委托国鸿重塑集成燃料电池系统,再由公司直接对外销售。”

尚未形成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燃料电池行业竞争逐渐激烈。根据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2019年及2020年 1-9月,为燃料电池汽车车型提供燃料电池系统的生产厂商数量分别为10家、30家、36家及61家,燃料电池系统生产企业数量增长迅速。

重塑股份在技术研发上投入的资金比例逐年上升。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前三季度其研发投入分别为2,775.94 万元、9,167.79万元、15,234.85万元及 14,699.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16%、58.95%、 21.96%及 89.41%。

虽然研发上的投入很大,但是重塑股份燃料电池系统相关产品中的核心零部件如质子交换膜、氢气循环泵等仍然需要进口或者对外采购。与此同时,燃料电池的回款周期较慢,如果下游客户的经营状态发生了不利变化,重塑股份可能会产生坏账损失。

“重塑科技是氢燃料电池商用车领域的国内龙头,占据了国内商用车领域60%燃料电池份额。我本人与该公司高层也比较熟悉。比较认可其技术。”一名业内人士表示,“重塑股份、亿华通(688339)及雄韬股份(002733)三家公司在氢燃料电池领域做到了领先,但由于市场发展所限制,需要更优质廉价动力源作为制氢来源,受上游原料影响较大。且氢能源的应用补贴政策很难再像之前那样大力扶持电动车一样的力度。所以更现实的是靠市场自行发展。政府再配套一些政策做推动。而且三家企业从技术层面讲并没有比其他应用企业更具划技术代差,都差不多。且每家企业在地域性市场占有度的占比各有优势。加上整体体量并不大,所以很难成为宁德时代,也成不了宁德时代,更无法复制宁德时代这样的上市节奏和技术产权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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