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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消息: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规事关每个人的钱袋子

房产2021-04-25 18:36:52
最佳答案做为老百姓来说我们现在最为关注的莫过于房产方面的消息了,一方面有房的担心房价下跌,无房的又怕房价涨,当然关注房产方面的内容也不单

做为老百姓来说我们现在最为关注的莫过于房产方面的消息了,一方面有房的担心房价下跌,无房的又怕房价涨,当然关注房产方面的内容也不单单是房产的价格,还有装修,政策等等方面,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一些与房产方面相关的信息给大家吧。

1.jpg竣工已有15年历史的老小区,电梯失灵,屋顶漏雨,外墙开裂……这些维修涉及到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都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也就是俗称的房屋“救济金”。究竟怎样才能顺利使用?许多房主都在为此烦恼。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多个部门就《北京市深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该草案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作为申请维修资金使用的单位,应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充分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并组织表决。与此同时,当维修基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时,业主可以申请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余额,并在两年内一次性或分期续交。

一。未交维修资金的住宅,由售房单位或个人补建。

因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政策于2000年左右才正式实施,许多老旧住房、房改房等尚未建立维修资金账户和资料。

相关专家说,现在这些房子已经进入了质量“疲劳期”,急需维修但又没有资金,全靠老旧小区改造也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维修资金补建工作,是以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容易被忽视的重要环节。

该草案首次对维修资金的补充使用作出了规定。草案建议,对本市各类应交未交维修基金的住宅,由产权单位和产权人组织维修资金的补建。

商品住宅由业主作为补建主体,按照现行商品住宅交存标准进行补建;售后公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未改为商品住宅的售后公房,由售房单位作为补建主体,按照现行商品住宅交存标准进行补建;另一种是已经改为商品住宅的售后公房,按照现行商品住宅交存标准进行补建。

出售单位改制合并的,由承继单位补建;出售单位破产灭失的,由其上级单位补建。草案还明确,如果售房单位将房改房维修基金业主账户按照商品住宅标准补齐,建立一个完整的业主维修基金明细账户并移交给小区业委会或物管会后,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承担后续的维修、更新、改造等费用。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独占或非独占住宅5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10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200元/平方米。高层80平方米的一套两居室,个人按标准补建,需交存16000元。

二、维护基金使用方案须按程序公布表决。

相关专家分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一直是个难题,业主普遍反映使用困难,审核周期长,同时也存在审核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

对维护基金使用的规范也是本次征求意见稿的重点。草案明确,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使用小区维修资金的申请人。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可自行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改造项目编制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将使用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充分征求相关业主的意见并组织表决。

同时,涉及到屋面防水损坏、电梯故障、高层住宅水泵损坏、楼体单侧外墙脱落、专用排水设施失灵、消防系统失灵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紧急维修资金使用问题,业主无需投票,由社区居委会提供现场核实意见,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使用方案。

专家表示:“这些规定强化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主体责任,把业主共同决定作为使用维修资金的重要保证,强调了公示制度,有利于切实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决定权。

此次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将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材料简化,申请人可直接在网上提交材料,实现“一网通办”。

不属于紧急维修的,申请人只需提交使用申请书(含使用方案)、业主共同表决意见和公示结果、业主分摊额明细三项材料;属于紧急维修的,申请人只需提交使用申请书(含使用方案)、维修资金使用公示情况和居委会核查意见、业主分摊额明细三项材料。

三、个人可提存住房公积金,以继续维修基金。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怎样续筹?这就是具体的规划。该草案建议,当家庭共有产权住房的维修资金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时,业主应按照现行商品住房交存标准及时续交。

维护费的续交总额、业主分摊数额、交存方式和时间等由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拟定,提交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表决后执行。对拒绝缴纳或续筹维修资金和维修费用分摊的业主,在办理有关房屋买卖、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时,应补交维修资金及滞纳金。

值得注意的是,为支持续筹,新政不仅灵活制定了维修资金续交办法,允许业主一次性续交或在两年内分期续交,而且首次明确规定,业主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用于交存维修资金。

因为房子是‘养老钱’,它必须考虑到可持续性。相关专家表示,续筹政策的细化是一个亮点,分期续筹、允许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将续筹工作与房屋交易联系起来,这些都将有助于推动维修资金续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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